南川区鸣(玉)大(观)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19 12:38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养护从业资质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按照渝交委路〔2012〕55号《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要求:2012年9月1日起,未记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
3/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4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