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0 10:05
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8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