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0 11:01
质检测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 工程总投资约为750万元。
2.4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计算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地点为:彭水县新田镇、长生镇、普子镇。
2.6计划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