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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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造商在重庆市主城区内应具有售后服务站,以保证服务及时性;
(5)货物制造商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生产所投车辆的历史和经验。
(6)投标人所投车辆,如果是国内车辆必须是国家现有公告内产品和必须有国家环卫车辆免征购置税证明(提供“整车公告批次”和“免征证明”),如果是国外车辆必须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认证并获得3C认证的产品。
(7)投标人应提供2011年和2012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贷款证明,证明其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标包二:
(1)具备相应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