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车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1 10:51



用于南岸区消纳场




标包二


20m?加油车


1辆


用于南岸区消纳场




标包三


20吨平板车


2辆


用于渝北区和南岸区消纳场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包中的一个及以上标包投标,每标包提供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完成车辆上牌的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标包一:
(1)具备相应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货商)独立法人;供货商应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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