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1 10:51
强电设计(含空调设计)、弱电设计等: 60 日历天;给排水设计、环境配套设施设计(含综合管网设计)、生化池设计以及各专项设计等: 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次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3]310号)和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