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1 1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朗溪乡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3】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向上争资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朗溪乡场镇污水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朗溪乡朗溪村
2.3 建设规模: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300m3/d,远期处理规模为500 m3/d。主要建设内容:预处理设施(格栅井、调节池、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