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马戏城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1 11:39
上生产资质,扶梯C级及以上生产资质;
3.1.4制造商须具备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改造C级及以上资质;
3.1.5 投标产品须为奥的斯、通力、蒂森、三菱、日立、迅达、东芝或同等档次品牌的产品;
3.1.6 本项目投标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3.1.7 本次投标电梯产品样本(复印件无效),内容须包括产品技术资料。
3.2、投标人如果是具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3.2.1制造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亿元人民币或
11/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4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