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1 11:58
自2009年以来应具有如下已完施工业绩之一:
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或轨道交通车辆修造基地或铁路机车检修基地的施工业绩累计不少于3项;(注:以上三种业绩单独或任意组合进行累计均可)
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绩累计不少于3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四号线八、九标段的投标。
3.5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08 月 2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