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1 11:58
的实施范围和可能影响的保护范围)内的旧房拆除、施工用水用电的申请及安装、室外给排水与市政接口、市政设施和道路的占用及拆除恢复、周边建构筑物的监控及保护、工程监控量测及质量检测、其他零星工程及其它临时工程等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为准)。
(2)按公安部公治[2012]240号文的规定自行委托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
(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实施与本项目接口且需同步建设的工程项目。
(4)设备区、公共区、风井的钢爬梯等制作及安装工作。
2.4 计划开工日期: 2014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