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2 16:09
实施方案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类别为:废水)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