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2 16:09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1.1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1.2近五年(2008年1月至2014年1月)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的软件应用开发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均要求在800万元及以上。
3.1.3有效的CMM3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具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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