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5 11:20
、装饰装修(不含二次精装修)、结构设计等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强电设计、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气工程、节能设计(不含绿色建筑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
2.5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