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8 10:41
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6.3 中标方在中标公示结束5日内向招标人交缴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金。
7、质疑时间: 2013年7月 2 日17时之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质疑区提出质疑
8、答疑时间: 2013年7月3日,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10、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