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建设工程配套工程空调集成监控和动力能源管理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6 10:20
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为2500万(含)以上。
(3)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0万以上的空调自控项目业绩和1个1000万以上的动力能源管理项目业绩。若上述业绩中包含蓄冷水罐、空调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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