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8 10:42
有探矿权、采矿权及重大建设工程压覆区域重叠,申报前取得《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三)基础类项目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新立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必须开展野外现场踏勘工作和必要的地质测量、采样测试分析工作。踏勘路线不少于23条,提交相应的实际材料图和原始资料(包括现场照片及GPS航迹管理资料),其中所选择勘查工作方法与手段必须适合本矿区的地质特点,具备可行、经济、合理等特点。
(五)项目工作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年度工作量。工作经费按照总体设计一次下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