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28 10:42
费变更、决算等按相关程序报批。
三、申报程序
(一)新立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矿产勘查项目由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勘查单位申报。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配合申报项目,地勘单位配合申报立项成功的,可在招标过程中视为自行立项并享受规定的加分奖励。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内的矿产勘查项目,填写矿产勘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将汇总情况书面报送市局勘查储量处。
(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由市内地质勘查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自主承担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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