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28 10:42
要,按照自身技术特长优势,组织力量开展立项申报工作并加强立项申报质量初审工作。
(二)市地调院负责立项申报受理审查工作。一是要加强立项申报书材料审查,凡欠缺野外工作有关内容的,不得受理其申报;二是要加强申报主体资格的受理审查;三是矿产勘查项目未提交《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不予受理;四是强化立项条件审查。发现明显不符合立项条件的,不予通过受理审查。
(三)开展专家论证。由市地调院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建议书开展论证和排序。论证审查过程中,一是要优化专家组成结构,尽量选聘熟悉市情、矿情和政策要求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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