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7 11: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由石柱县环境保护局、重庆市财政局以石环发〔2014〕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2013年第一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三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三河镇大林村、拱桥村、四方村、万寿寨村、大河村境内;
2.3 工程规模:项目共涉5个行政村/社区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