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三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7 11:09
管网工程及垃圾收运系统。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2011-2013年)完成1个及以上投资超300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3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