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8 10:46
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在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制造厂注册时间8年及以上;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家及授权代理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制造厂注册时间8年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电梯品牌的生产厂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