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7 11:50
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相适应。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外地监理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参与招投标或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