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8 10:51
预算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3.4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文件及相应资料,并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说明、参考资料、施工图纸及预算等。
2.3.5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等。
2.3.6投标人应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设计费用。
2.4设计时限:具体详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