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8 10:51
b.com.cn)“质疑区”,提出质疑时间应从本公告发布开始至 2013年 7月 3 日16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 月 19 日09 时30分至2013年 7 月 19 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