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8 09:34
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为由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VI系统设计单位((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VI设计、广告设计、企业文化设计等相关内容),成员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28日起,在重庆市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