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8 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项目已由武隆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武隆发改发【2010】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隆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业主为重庆市武隆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项目
2.2建设地点:武隆县港口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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