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城郊文凤场丁字路口至文华村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8 10:21
疑、补遗所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PE管道的经营许可的生产厂家组成的联合体。近三年内具有同类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材料供应商须取得PE管道的经营许可的生产厂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1.3牵头人是外地企业的,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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