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连湖镇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9 09:41
余3处均为岩质不稳定斜坡。主要采取“锚拉桩+悬臂抗滑桩+清方+格构+锚喷+锚杆挡墙+地表截排水”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案。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2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2008年至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个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重庆地区地质条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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