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万东镇等4个村土地开发整理(稍加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29 12:01
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企业2010年至今无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2007年以来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
3.3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29 日10:00时至2014年9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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