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雅居B区、阳光雅居征地农转城安置房项目景观、环境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01 10:41
标段为阳光雅居(E1、E2组团),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设计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外地设计企业投标:外地设计企业须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且入渝备案登记证上备案专业符合3.1.2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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