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1 11:37
生设施的床位配置、规划服务人口作了规定。比如,规划服务人口小于20万人,每千人配床位4-5个;20万-50万人,每千人配床位4-5个;50万-100万人,每千人配床位5-6个;100万-200万人,每千人配床位6-7个;当规划服务人口大于200万人时,每千人配床位大于7个。
每个居住区(街道)要设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居住区(街道),要相应进行增设。在农村,每个镇乡要设置一所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应设置一处村卫生室(所)。
《标准》还规定,新建大型医院的停车位,要按重庆市现行配建标准的1.2倍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