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1 11:45
求。
(二)航道工程
1、建设方案符合航道规划要求;
2、建设规模、标准及内容等符合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3、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
4、符合有关编制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要求。
五、行政许可的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港口工程:
(1)申请文件一式2份;
(2)初步设计文件一式2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3)港口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件1份。
(二)航道工程:
(1)行政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