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2 1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自治县梅江镇中心幼儿园工程已由秀山发改函[2013]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中心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梅江镇邑居委会。
2.2 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的中心幼儿园及相关教学配套设备共271套,其中:教学铺助用房800平方米、生活用房840平方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