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3 10:14
014年开工,2016年上半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16年下半年第二台机组投产。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企业法人。
3.1.1.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1.3具有银行直接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证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1.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
3.1.2 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2009-2013年)应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600MW级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