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江北滨江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03 11:16
310号规定取得入渝登记证,同时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3.4具有履行设计合同的能力和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人员。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署有联合体协议并约定联合体投标的主体。
3.5.2联合体中标的两方,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3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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