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04 09:57
的测设工作,在竣工验收前全部移交业主(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为准)。
(2)按公安部公治[2012]240号文的规定自行委托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
(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实施与本项目接口且需同步建设的工程项目。
2.4 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要求。
3.2.1 独立法人资格;
3.2.2 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②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3 投标人应自2009年以来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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