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5 09:36
件要求:
3.1.1投标人(代理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册年限5年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施工类别A级或以上资质;已经取得代理的电梯制造厂针对本项目各标段唯一授权;且必须是在重庆市内注册或在重庆市工商注册分公司或办事处。
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须为非日系品牌,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