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5 10:26
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主项材料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为:标段I: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标段II: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标段Ⅲ: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标段Ⅳ: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投标人为主项材料代理商的应具有主项材料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主、副项材料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1.2.业绩要求:
(1)、标段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