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5 12:27
项目土地地上物主要为住宅、厂房、办公楼、高压线、弃耕农地等。其中:城市部分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90427.08O,住宅43882.12O,非住宅46544.96O,城市房屋共计797户,住宅696户,非住宅101户;农村部分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29000O,个人建构筑物面积100000O,集体资产面积57000O,企业面积66000O,小产权房面积6000O,安置人员1950人(含非农转非人员)。
注:上述数据以相关部门最终确定为准。
2、整治周期:中标人取得一级整治权后25个月内完成项目范围内土地的征收与拆迁工作,并应具备公开出让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