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5 12:27
具有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9月5日-1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承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期及开标时间: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