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13年农村通畅工程义和镇红春村道、高峰村道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05 14:50
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2.7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4/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1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