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9 16:46
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资格要求
3.1.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企业法人。
3.1.1.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1.3具有银行直接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证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2 业绩:
2009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应至少具有10套110KV及以上主变压器供货业绩,并该设备成功运行2年以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