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金凤佳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01 09:49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为:
6.1招标人不给予中标人方案补偿费用,由中标人完成本公告第2.2条包含的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
6.2 中标人以外的未中标人,招标人均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招标人同时拥有该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5/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6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