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1 09:56
设计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含外立面装饰工程)、结构设计、平基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挡墙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强电设计、弱电与智能化系统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气工程、中央空调工程、车库标志标线、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套、管线综合平衡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环保工程设计、节能设计、医疗系统专业设计。
2.3设计时限:签订设计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服务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