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0 10:55
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重庆市环保行业协会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废水)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
3.4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