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1 1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广普镇新民水库水毁抢修工程已由璧汛[2014]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2013年特大防汛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璧山区广普镇新民水库。
2.1 工程规模:广普镇新民水库水毁抢修工程对原有石桥进行拆除,抬高桥面设计高程新建钢筋砼桥。该桥梁全长58.04m,桥面宽度6.5m。
2.3 工程总投资:约12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120万元。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