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2 09:48
涪陵区张家咀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由涪发改委发〔2013〕4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项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涪陵区义和镇
2.2项目规模:
生态浮床2400m2,水源地隔离网565m,库尾河道修复120m,乔木1455棵,生态滤沟220m,垃圾收集池2个,农户沼气池15个,输水渠渠道封闭80m,设立水源保护保护标志,界桩3块,警示牌1块,宣传牌1块。总投资约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