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1 10:16
人提供的最终工程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含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3500万人民币);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一级资质,且有220kV及以上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