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政策问答
日期:2011-07-21 07:29
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
十二、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怎样进行征收和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被征收住宅怎样计算补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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