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21 07:29
化造成人户分离的,在征收补偿完成一年内,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年后,按规定向迁入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十六、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
搬迁费:住宅,1000元/户次;非住宅,商业、办公、业务用房30元/平方米次,生产用房40元/平方米次。
提前签约奖励费:住宅,40元/户日;非住宅,20元/平方米日。
货币补偿